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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侵犯的国贸案例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425 发布时间:2013-05-30 16:51:12 ]
案情简介: 

某出口公司和非洲某商有多年印花布交易往来,常由该客户提供实物样品,由我方按所供实物花样生产供应。某年我公司组团出访欧洲,有一欧商约见我方代表,提出我方对非洲出口的印花布中有部分花样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出示有关花型的专利证书,要求我方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我方代表答称,我方出口的这些花布,均按非洲买主提供的花样生产,对侵犯你欧商知识产权事并不知道,因而不能承担责任,但为了防止今后类似侵权行为,请将你方享有知识产权的花样寄给我们,我们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情。试分析我方的答复是否适当? 

要点评析: 

我方答复是不适当的。根据相关法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如果欧商在相关地区拥有有效专利,我出口公司就不得未经许可使用、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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