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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物的品质和规格未符合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87 发布时间:2013-05-30 16:50:57 ]
案情简介: 

某出口企业出口供加工发网的原料——人发(注:人发的售价与长度成正比),合同规定长度为8英寸。装运时因8英寸的人发货源短缺,遂以售价较高的9英寸的人发替代。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不仅不对我方按原价交付了较合同规定更长、售价较高的货物表示感谢,相反还向我方提出索赔,理由是:9英寸的人发过长,不能适应加工发网的机器生产,需切短成8英寸后才能加工,以致造成人工和时间上的损失。最终以我方赔付切短费用结案。试分析我方在此案中的教训。 

要点评析: 

在合同履行中,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和规格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品质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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