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一家公司销售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按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收到的信用证规定受益人须提交商业发票及买方会签的商品检验证书。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期备妥货物并装运,而且安全到达目的地。但买方始终未在检验证书上会签,使卖方无法根据信用证收到货款,后经长期多方交涉,虽然最终追回了货款,但仍受到极大损失。试从本案分析,在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下,作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收回货款的可靠性和可能遇到的风险。
要点评析:
本案中使受益人无法顺利结汇的原因在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即本案中的客检条款。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因此对出口方而言相对商业信用的其他结算方式安全,但是出口方也可能会遭遇风险,比如作出付款承诺的开证行的资信风险;另外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审单非常严格,如果单据中出现不符点,即使货物符合合同,银行也会拒付。出口人最要当心的就是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他使出口方的利益把握在进口方手中或者开证行手中,带有极强的主观性,使出口方面临收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