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涉外律师网
中文版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贸易 >> 典型案例
以CFR条件进口投保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555 发布时间:2013-05-30 14:43:01 ]
案情简介: 

我某外贸公司以CFR条件进口4000吨钢管,我方为此批货物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钢管在上海港卸下时发现有500吨生锈,经查其中200吨钢管在装船时就已生锈,但由于钢管外表有包装,装船时没有被船方检查出来。还有200吨钢管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海水浸湿而致生锈,另有100吨钢管因为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分析导致上述损失的原因,保险人是否应予赔偿,为什么? 

要点评析: 

该批钢管以CFR条件进口,投保的是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 

200吨钢管在装船时就已生锈的钢管,其损失发生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因船舶在途中搁浅,船底出现裂缝,海水浸湿而致生锈的200吨钢管的损失是意外事故所致,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因为航行途中曾遇雨天,通风窗没有及时关闭而被淋湿致生锈的100吨钢管,损失因外来风险所致,不属于水渍险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海运保险中淡水雨是否赔付
下一篇: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条款 | 隐私政策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C) 东方涉外律师网 (C) Copyright 2008 Ex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966号 客服电话:+86 21 135 8597 7056 客服邮箱:kingward.ga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