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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双方就知识产权保护等达成12项共识
[ 作者: 来源:新华社 点击次数:4284 发布时间:2007-07-11 15:33:38 ]
    新华社布鲁塞尔6月13日电 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会议1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通过坦诚、广泛、深入地交换意见和磋商,中国与欧盟双方就启动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谈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协议、钢铁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达成12项共识。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了会议。

    启动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谈判是本届混委会会议的中心议题。薄熙来表示,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技术引进来源地和第四大直接投资方。中欧在经贸合作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使之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经贸伙伴之一。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是中欧领导人在第九次会晤期间确定的重要目标,业经双方工作层面12轮技术磋商,在混委会会议期间经过讨论终于达成共识,顺利启动谈判。这对于长远规划中欧贸易合作,为双方企业创造稳定、可预见的法律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曼德尔森表示,欧方对谈判启动感到鼓舞,对继续发展中欧经贸关系充满信心。

    针对欧方高度关注的贸易不平衡问题,薄熙来表示,中欧贸易总体是平衡的。欧方虽然在货物贸易方面存在逆差,但在服务贸易和对华投资收益方面占有优势,双方的经贸利益是总体平衡的。中方呼吁欧方采取积极措施,放宽对华高科技产品以及技术出口的限制。双方同意尽快启动混委会高技术贸易工作组的工作,以便利双边高技术贸易。双方还同意建立扩大欧盟对华出口、改善贸易平衡状况的对话机制。

    关于纺织品贸易,中欧双方高度评价2005年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认为这是双方从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通过积极、友好的协商达成的成果。备忘录执行两年来平稳顺利,为双边纺织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创造了稳定的、可预见的环境,实现了互利共赢。双方确定,恪守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如期实现双边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并将在该领域保持对话与合作,维护双边纺织品贸易平衡健康发展。这一共识符合双方企业的愿望和利益,有利于深化中欧在纺织品生产和贸易领域的进一步合作。

    关于中国钢材出口,薄熙来表示,中方无意追求大量钢材出口,而是更加看重稳定的贸易环境。经深入磋商,双方对该领域的对话与磋商表示欢迎,同意于6月底或7月初举行第二次非正式对话,讨论该领域的新发展。这一共识是保证中欧钢铁贸易正常有序开展,避免这一领域可能引起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

    关于中国禽肉出口,欧方确认将向成员国提出中国输欧熟制禽肉解禁的建议,争取近期恢复正常贸易。这将是自2004年欧盟以中国内地暴发禽流感为由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禽肉产品以来,中国禽肉产品首次恢复对欧出口。

    关于市场经济地位,薄熙来表示,市场经济模式是多样化的,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模式和硬性的标准,中国在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理应得到承认,这也是提升中欧经贸关系的重要动力,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曼德尔森表示,欧盟注意到中国已经取得的成就,已在更新后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评估报告中予以体现。欧方承诺以建设性态度与中方就此开展工作。

    双方同意尽快建成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为双方企业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创造免费的信息服务平台。

    针对欧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信息服务、电信增值服务、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关注,薄熙来向欧方阐述了中方立场,表示双方工作层应继续开展沟通和信息交流。

    混委会会议期间,双方还讨论了欧方刚刚出台的对华发展合作《国别战略》。根据该战略,欧盟将在2007-2013年间对华提供2.24亿欧元无偿援助,重点在经济贸易和社会发展、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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