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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贸易部长呼吁继续推动多哈谈判进程
[ 作者: 来源:商务部网站 点击次数:5000 发布时间:2007-07-11 15:27:06 ]
    2007年7月5-6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三届贸易部长会议在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来自21个成员的贸易部长和代表出席了会议,商务部易小准副部长率中国代表团与会。会议审议多哈发展回合谈判、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发表了《APEC贸易部长声明》和《APEC贸易部长关于多哈发展议程的声明》。

    会议指出,当前多哈回合谈判正处在关键时刻,各世贸组织成员应有紧迫感,要把政治意愿转化为谈判灵活性,全面参与在日内瓦进行的多边谈判,努力在今年年内完成多哈回合谈判,使全体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从中受益。会议强调,亚太地区是世界上发展最快、最富活力的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程度不断加深,APEC应深入探讨实现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区内各成员的经济发展。会议重申,建立全面和平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利于营造鼓励创新和吸引投资的发展环境,能力建设对于提升各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至关重要,为此会议通过了中国倡议的《APEC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示范指南》。会议还通过了《APEC贸易便利化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确定了在2010年前将亚太地区交易成本再降低5%的工作目标和合作领域。

    易小准在发言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多哈回合谈判,始终致力于建立公开、公正、合理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尽管当前谈判遇到困难,但只要坚定信心,任何障碍都可以逾越。多哈回合是发展回合,这是多边贸易体制60年来首次把发展问题置于中心位置,应该确保发展中成员真正从多哈谈判中受益。他说,1994年APEC领导人确立的“茂物目标”体现了APEC成员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雄心,在APEC探讨以多种途径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时,应将实现“茂物目标”放在首要位置。他还表示,中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愿与APEC各成员进行对话与交流,APEC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应当充分尊重国际法的有关规定,考虑成员间不同的发展水平,注重发展中成员的能力建设。

    贸易部长会议是APEC每年年中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是就国际和区域重大经贸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意见,为在下半年举行的APEC领导人会议做准备。今年的APEC领导人会议将于9月8-9日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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