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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质性变更下发盘的有效性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37 发布时间:2013-05-30 16:44:38 ]
案情简介: 

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于6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而我方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双方发生争执,试评析此案。 

要点评析: 

美方的说法是不对的,双方合同成立。虽然对方接受时候把我方发盘中的牢固麻袋包装改为新麻袋包装,但是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只要我方没有立即马上表示反对,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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