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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介入国贸的责任承担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01 发布时间:2013-05-30 14:39:15 ]
案情简介:

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3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T/R)向银行借出单证。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以致卖方不能按时收回货款。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如你是这批出口业务的经办人,应如何处理?并简述理由。

要点评析:

可以指示银行退还单据,因为托收指示中要求银行凭买方付款放单,银行作为出口方的被委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如果银行无法退还单据说明银行已越权行事,需承担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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