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涉外律师网
中文版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贸易 >> 典型案例
卖方违反货物规格
[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99 发布时间:2013-05-30 13:47:21 ]
案情简介: 

某出品公司向美国出品自行车3000辆,合同规定黑色,墨绿色,湖蓝色各1000辆不生分运,发运时始发现墨绿色的库存仅有950辆,于是便以黑色车50辆顶替,问这样有无问题?

要点评析: 

我方采用黑色自行车顶替墨绿色的,可能会导致对方拒收并提出索赔因为货物颜色属于货物规格,根据《公约》规定,若卖方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约,受到损害的对方不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提出索赔。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信用证“止付令”案例分析
下一篇:  出口方商品数量断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条款 | 隐私政策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C) 东方涉外律师网 (C) Copyright 2008 Ex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966号 客服电话:+86 21 135 8597 7056 客服邮箱:kingward.ga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