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正式受理了其成立以来的第一起商事仲裁案件。该案为涉外货物销售合同争议,标的额近人民币900万元。
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于2008年5月成立,是贸仲根据2008年2月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的“关于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的框架协议”在天津设立的分支机构,其设立宗旨是“为了响应和配合天津渤海新区建设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强滨海新区国际金融中心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作用,为中外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公正、便捷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中心在成立半年就成功受理第一案,不仅印证了贸仲品牌优势在天津地区的影响,也说明仲裁中心在成立前后一系列的推广活动已初见成果,更标志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在天津地区设立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争议解决机制已开始真正发挥功效。
贸仲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将以此为开端,继续加强在货物买卖、投资、建筑工程、房地产、金融等广泛的商事领域的仲裁宣传推广工作,并为这些领域的中外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快速高效的仲裁争议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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