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味千”注册商标人———日本企业重光产业株式会社起诉至无锡中院,状告无锡市后西溪和崇安寺两家“味仟”日式拉面店涉嫌侵权,要求维护其商标专用权。今天,无锡市中院就后西溪“味仟”拉面店侵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原告诉称,“味千”拉面创始于1968年,发源地在日本九州的熊本,其独特的白汤以浓、白、鲜、美著称,有九州“白汤之雄”美誉,在全球已开设了400多家连锁店。原告于1997年7月在我国申请注册了“味千”文字加图形服务商标,用于餐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酒吧间经营等,目前在中国已开设了近50家“味千”拉面店。
但在去年,原告发现开设于无锡市后西溪和崇安寺的两家日式拉面店,不当使用了“味仟”招牌,并以各种手段模仿原告拉面店的特点和风格,欺骗、误导无锡的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此店铺就是原告“味千”商标旗下的店铺。原告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请求法院判令开设该两家拉面店的个体经营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无锡市中院受理此案后,立即依原告的申请对涉嫌商标侵权的两家拉面店进行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查封、扣押了部分财产及涉嫌侵权的经营物品。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西溪“味仟”日式拉面店的行为构成侵权,并立即停止侵权,还要在10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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