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生效以签订书面合同为准
案情简介: 

我某公司与外商洽商进口某商品一批,经往来电传洽谈,已谈妥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但我方在传真中表明交易于签订确认书时生效。事后对方将草拟的合同条款交我方确认,但因有关条款的措辞尚需研究,故我方未及时给对方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下跌,对方电催我方开立信用证,而我方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开证。问: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为什么? 

要点评析: 

双方交易过程中确定要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则合同的生效以签订书面合同为准。而本案例中我方明确表示交易达成需要签订确认书,但是后来对方将草拟的合同条款发给我公司,但是我方并没有确认,故双方合同关系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