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反倾销实践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的产品在国际上接连遭遇反倾销的厄运。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我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严重的反倾销威胁。透过种种反倾销的现象,我们可以观察到,反倾销已成为被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认可的用以保护国内工业不受损害的工具。面对我国一些企业及其产品被他国拒之门外,而国外企业的产品却长驱直入,并给我国同类企业带来了严重威胁的局面,中国的企业应当如何面对?

宝钢的反倾销实践值得借鉴,1998年,基于当时韩国对我国大量倾销冷轧板卷,宝钢即联合鞍钢等国内钢铁企业,向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以浦项为首的韩国钢铁企业风闻此消息后,在立案前不得不来华向宝钢等中国企业赔礼道歉,并在此后提高了出口价格,节制了出口行为。鉴于韩国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控制出口行为,宝钢等企业撤回了反倾销申请,起到了反倾销威慑的作用。至此,宝钢真正尝到了运用反倾销法律武器应对国外产品不公平竞争的甜头。

2001年,面对国外产品的倾销,宝钢、鞍钢和武钢等国内钢铁企业不得不再次拿起反倾销武器,对原产于韩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冷轧板卷向国家经贸委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

宝钢反倾销申诉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一是领导挂帅,把握反倾销申诉大局。宝钢高层领导始终把应对倾销和反倾销列入整个集团贸易工作体系。集团公司主管贸易的副总经理亲自担任集团反倾销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全面主持、布置集团公司反倾销申诉工作,协调、处理申诉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设立以法律事务部为主体的反倾销工作体系。在应对反倾销的日常工作中,集团公司法务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财务、销售、人事等部门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具体落实数据和信息收集中各自相应的工作,形成工作链,建立系统、完整的反倾销工作体系。

三是注意对员工的反倾销知识培训。宝钢通过多年的反倾销申诉和应诉工作,可以说从基层工人到高层领导都具备了反倾销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宝钢还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化素质的反倾销申诉和应诉队伍。

四是熟悉和正确运用我国的反倾销法律,注意从对手那里学习反倾销实践经验。

五是对承办律师的选聘,注重实绩和能力为主的标准。选择的律师事务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从事反倾销工作的知名度;要具备一定从事反倾销的经验,尤其是代理钢铁案件胜诉率较高的;从事反倾销代理的律师,要能够集法律技能与财务知识于一身。 

六是建立必要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宝钢在反倾销申诉和应诉工作中感到反倾销预警机制是企业反倾销工作的强大后盾。反倾销预警机制既可以为企业预防国外反倾销,又可对外国产品的倾销进行监控,及时提出反倾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