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倾销反补贴发展趋势及对策

    当世界经济脚步迈入21世纪的时候,回顾国际反倾销反补贴历程所呈现的发展趋势是:反倾销案件数量较大幅度上升,反补贴案件增加较快,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案件涉及的主要目标之一。它向我们表明应加强产业保护武器的使用与武器的研究,应当开展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经济外交,加强政府间协商合作。 


  国际反倾销案件呈现较大幅度上升趋势

  国际社会运用反倾销手段越来越频繁。自1948年关贸总协定生效至1999年,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反倾销案件逾4100件。1990年以来使用该手段愈加频繁,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90年到1999年,全世界反倾销案件共有2483起,超过前41年的总和。

  反倾销案件涉及价值较大应当引起重视

  20世纪,全球遭致反倾销的产品种类已超过4000种,反倾销立案数逾4000件,涉及的年贸易额按当年价格累计达4000多亿美元。平均每个反倾销案件所涉及的年贸易额为1亿美元左右。

  从已有的新闻纸、聚酯薄膜、硅钢片、不锈钢冷轧薄板、丙烯酸酯5个中国对外反倾销案件来看,每一个产业的单独1个型号或税号的产品,每年的销售收入或产值都不止1亿美元。如新闻纸1996年产值为50.84亿元人民币,超过6亿美元,高出国际平均水平5倍之多。

  对于中国来说,由于我国单个产业的企业数量多、人数众、产值高、市场大,尤其是农产品、农药、化肥、石油、化工、矿产、机电等大宗产品,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地和消费市场之一,所以无论是国内受到倾销损害或进行反倾销或在国外被反倾销,在经济价值意义上要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显得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中国受到反倾销调查案件日益增多

  据有关方面统计资料整理,1979年到2000年,22年来我国出口产品共受到反倾销调查416起。

  近期我国每年受到的反倾销案件数量占全世界反倾销案件数量比重上升较快,资料显示,中国受到反倾销调查案件越来越多。自1979年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国民经济逐渐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对外贸易加速发展,国外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也如影随形地扑了上来。

  1948年关贸总协定签订后,确立了反倾销法律规范,一些国家开始使用反倾销法律武器。那时起,直到21年以后的1978年我国才受到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但是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上升很快,超过任何国家和地区。自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及盐类第一例反倾销案以来,对华反倾销,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至1989年,11年间共发生对华反倾销案72起,平均每年6.5起。1990年至2000年,11年间共发生对华反倾销案344起,平均每年31.3起。无论总量还是年平均量,第二阶段均相当于前一阶段的5倍,升温相当快。反倾销案件主要发生在近11年,占中国受到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2.7%。在近11年当中,前6年平均每年发生对华反倾销案件27.7起,后5年平均每年发生对华反倾销案件35.6起,数量仍在上升。第二阶段比第一阶段平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

  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出口增加,受到国外关注。一些国家对中国有仇视心理,惧怕中国强大起来。二是我国某些出口产品确实存在竞相压价出口和出口秩序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

  哪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最多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自1979年到2000年底,世界上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16起。1990年至1999年国际社会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483件,被提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四大类产品在过去10年和最近2年基本上没有变化。

  1999年四大类产品的排位依次是:化工产品占30.8%,跃居首位;钢材及制品占27.7%,屈居第二;纺织品占11.3%;机械和电子产品占8.0%。

  从总体上看,今后应把化工、钢材、纺织、机电这四大类产品作为反倾销预警工作和治理整顿出口秩序的重点目标,兼顾建材、食品、矿产品和其他产品的预警工作。

  国际反补贴案件数量正在增长

  国际社会提起的反补贴调查案件比反倾销案件要少的多,但数量正在增长。1990年至1999年全世界共发生反补贴调查案件285起,相当于同期反倾销案件2483起的11.5%。

  1990年至1999年全球发生的285起反补贴案件针对的国家和地区是:印度、中国台湾、巴西、欧盟、南非、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等,针对我国内地也有7起。

  国际反补贴案件主要是针对东亚一些经济正在起飞的国家和地区的。1995年至1999年5年间,虽然国际社会没有对我国提起反补贴调查,但是1990年至1994年5年间,我国已遭受了7期反补贴调查。

  我们所应当采取的对策

  旧的手段正在弱化,新的要求正在提出。关税、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原有的产业保护手段已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限制,各国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面对世界经济激烈竞争的形势和国际社会产业保护斗争的日益升温以及我们承担的产业经济安全任务的加重,要求我们明确目标,提出对策。

  产业保护目标是:掌握和运用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新手段,加强对进入我国的倾销产品的监控和出口企业的规范管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对政府的建议

  (一)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研究。当前国内企业破产、停产、半停产、生产运行不良、销售不旺及职工下岗情况较多,哪些是受到倾销损害造成,情况不明。需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研究,弄清情况,主动指导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起诉、应诉工作。借以帮助企业脱困,促使一些产业经济转旺。

  (二)降低门槛,增加立案数量。迄今为止,4年来我国政府仅立案调查反倾销调查7起,一年不足2起。欧盟、美国、印度等每年立案40—70起,有效地保护了国内产业。我国也应当增加立案数量,从每年3—5起,逐步达到20余起的国际平均水平,才能符合我国产业受损害的实际情况,保护好国内产业。这里需要做的工作是,要降低门槛。对企业的立案申请条件要放宽,要帮助企业完善立案申请。

  (三)提高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国际产业保护案件数量正在迅速上涨,我们不加大对产业的保护力度,我国产就要受到更大的损害。一起产业保护案件无论是起诉还是应诉,如果胜诉,每年都会挽回几千万美元或上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队伍建设,并应在若干高校设立反倾销专业,培养后备人员。

  (五)建立信息系统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设立附属机构,专门从事国际经济形势分析,关注反倾销发展趋势,预测经济危机和风波走势,收集各国和地区反倾销尤其是对华反倾销信息,监测国内产业受损情况,预报进出口产品价格情况。

  (六)完善和制定相关法规。一是完善现有反倾销、反补贴法规,制定保障措施法规。二是拟定制止扰乱市场秩序规则、反规避措施和产业安全法等。为产业保护工作找到新的切入点。

  (七)改善出口产品退税、补贴、优惠和鼓励政策,转变出口换汇指导思想。

  对企业和协会的建议

  (一)抓好企业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指导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起诉、应诉等工作。

  (三)监督和规范企业出口竞争秩序和压价行为。

  (四)加强企业出口自律工作。组建同类产品利益联盟和出口协作联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压价竞争,利剑自伤,招致国外反倾销,自毁长城。从而降低国外反倾销起诉机率。

  (五)加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以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从而在接受反倾销核查时获得良好的评价。

  (六)加强反倾销机构建设,充实反倾销专业人员。协会应当这样做,一些经常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大企业也应当这样做。

  (七)建立反倾销、反补贴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情况,指导企业工作。

  (八)开展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工作联络和交流,与主要贸易对象建立友好伙伴关系。

  (九)加强反倾销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对反倾销工作意义的认识,增强反倾销申诉及应诉意识。为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