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境外的主要方式 |
1、国家允许投资采用的经济方式。
从目前国家的宏观经济指导看,出口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研发、咨询类的境外企业或境外机构(代表处、办事处等)的方式属于境外投资允许的方式。
2、境外投资的法律组织形式。
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何国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例如,为帮助企业控制此类风险,上海市私营企业中办境外企业管理办法实施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在境外投资的项目或公司必须根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3、离岸公司方式。
虽然最近来,迫于国际社会压力,"离岸公司天堂"已着手对其登记管理方法进行改革。但是,选择英属维尔京,开曼,香港、巴哈马、塞舍尔、特拉华州等仍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近年来国内不少民营企业为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采用曲线的方式,迅速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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