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华州税收政策

美国的税收制度:

美国的所得税制兼采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就美国来源所得(U.S. Source of Income)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地主义,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应该按照美国境内来源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税。就美国国民或居民的所得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人主义,亦即是针对公民其全世界的所得加以课税。
美国的税赋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征收。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及赠与税。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则征收州所得税(Income Taxes),特许规费(Franchise Taxes),消费税(Sales Taxes),使用税(Use Taxes)及财产税(Property Taxes)等。美国联邦政府的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约占1/3,薪工税(Payroll Taxes)约占1/3,公司所得税(Corporation Income Tax)约占1/6,其它税收则包括:遗赠税(Estate or Gift Tax),关税(Custom)......等。租税课征虽属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权责,实际工作却由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负责执行。

特拉华州简介:

位于美国东岸,与纽约及华盛顿间约二小时车程,距费城约三十分钟车程。特拉华州具备民主的制度,现有五十八万人口,通行语言是英语。在美国成立公司,特拉华州是最受欢迎的注册地,是全美最具吸引力的州。因为:特拉华是全美税制最宽、税基窄,唯一没有销售税的州。目前,财富五百家公司其中超过一半是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而三分之一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亦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特拉华州不要求对账目进行独立审核,也不要求将会议记录册、股份转让册及其它公司簿册放在注册成立的州份。公司注册完成后,您可以在全美国任何地方注册公司和注册商标,为中国企业老板投资或移民美国搭桥铺路。

特拉华州公司的优势: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对公司采取最低内部管制,公司可以从事任何合法活动。公司的董事、创办人及管理层在组织和管理公司业务上拥有高度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假如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在美国没有经营商务活动,而且其股东、董事和高级职员并非美国公民,该公司与一般离岸公司具有相同特质。 

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公司有以下特点﹕
1. 可在全美任何地方注册公司和注册商标,法律地位高,受美国政府保护.

2. 可妥善安排税务,合理合法避税:凡不在美国境内经营的特拉华州公司免征州利得税;非居民持有的股份免征遗产税;特拉华州境外人仕持有的股份免征州利得税;

3. 没有最低资本要求;每年无需申报利润及财务状况;

4. 成立公司后可於世界各地开立银行帐户,无外汇管制,资金及盈利自由进出不受限制;

5. 作为控股公司,实现境外上市;股份可以自由买卖。